衢州市国际花园城市促进条例/第三章 绿色生态第二十二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据碳账户智能监测和动态核算结果,建立企业、个人的碳评价或者碳积分制度。碳评价或者碳积分可以作为制定用能预算配置、财政资金支持以及各类要素保障等政策的依据。鼓励金融机构使用碳评价或者碳积分,为企业、个人提供优惠金融产品和特色服务。鼓励商业企业和旅游服务企业依据个人碳积分,开展积分兑换、打折促销等绿色消费促进活动。地方法规 · 衢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5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