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六条有效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条例,具体工作由市公安局承担。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民政、卫生健康、教育、住房、司法行政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见义勇为人员的奖励和保障工作。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9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