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条

有效

港澳旅游从业人员在合作区备案,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香港居民持有有效香港居民身份证以及导游证或领队证;澳门居民持有有效澳门居民身份证以及导游工作证。

(二)持有有效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

(三)未患有传染性疾病。

(四)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的除外。

地方法规 · 珠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