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条

有效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公开举行。大会全体会议可以设旁听席。

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代表在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应当整理简报印发会议并可以根据本人要求,将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印发会议。会议简报、发言记录或者摘要可以为纸质版,也可以为电子版。

地方法规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