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防洪以及与防洪有关的活动,必须遵守本办法。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9月28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