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和本省有关规定,做好公路路网监测、调度、应急处置、出行服务等路网运行管理工作。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全省公路路网运行管理,建立与相邻省、直辖市的路网信息共享制度,运用信息化、智能化技术手段,提升公路路网整体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

地方法规 · 甘肃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