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彝族自治州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四章 职责与保障第三十一条有效鼓励村(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行业协会将文明行为规范依法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业主规约、行业规范,加强文明行为的宣传和引导。地方法规 · 凉山彝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十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