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市促进先进制造业发展若干规定第十三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节能诊断和节能监察,推广绿色设计、绿色制造和清洁生产,支持企业、园区、行业间合作开展绿色制造技术改造,加快制造业绿色低碳转型,发展绿色循环经济,构造绿色制造体系。地方法规 · 保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2日第十二条回到全文第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