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条例第四十四条有效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服现役的警官、警士、义务兵和有军籍的学员等人员,适用本条例。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期间现役军人转改的文职人员以及战时执行军事任务的预备役人员、民兵、离退休军人,按照国家和军队有关规定同等享受军人相关优待政策。地方法规 · 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