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跨地区、跨部门的气象灾害联合监测网络和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完善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及时、准确向气象灾害监测信息共享平台提供气象、水情、旱情、森林草原火险、地质灾害、植物病虫害、环境污染等与气象灾害有关的监测信息。

地方法规 · 河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