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电梯安全条例/第七章 监督管理第四十七条有效发生电梯事故、存在事故隐患未及时消除或者存在其他安全管理问题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约谈有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求其落实电梯安全责任,采取有效措施消除电梯安全隐患。地方法规 · 盐城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