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承和弘扬中华传统美德,倡导和促进公民文明行为,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全社会文明程度,助力怒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和谐幸福美丽新怒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怒江傈僳族自治州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