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建筑绿色发展条例/第五章 引导与激励第五十二条有效本市支持行业协会、学会、第三方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建筑绿色发展相关技术推广、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运行维护评估等方面的服务。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开展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引导会员单位以及从业人员依法开展建筑绿色发展相关活动。地方法规 · 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