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二条

有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在抚仙湖流域建设节水基础设施,鼓励节水技术改造,完善城镇居民用水阶梯价格制度,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