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七条

有效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抚仙湖流域内水库、坝塘管理,对抚仙湖入湖河道实施“一河一策”治理,恢复生态流量,提升水质,修复生态系统。

地方法规 · 云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