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2007年1月1日起实施。1997年吉林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布的《吉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即行废止。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