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二条

已修改

鼓励使用标准化、模块化、轻量化厢式半挂车、集装箱运输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鼓励发展多式联运、网络货运、城市绿色配送等运输组织方式。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