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净月区管委会应当对净月潭风景区内林业有害生物和林木病虫害进行监测。发现林业有害生物危害和林木病虫害严重的,应当依法报告市林业主管部门,共同采取紧急防治措施,控制灾情。

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