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大数据条例/第六章 安全保障第八十九条有效任何个人、组织都有权对危害数据安全的行为向有关主管部门投诉、举报。收到投诉、举报的部门应当及时依法处理。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对投诉、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保护投诉、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八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九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