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有效

为了加强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充分发挥以“三地三摇篮”为标识的吉林省红色资源优势,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强大精神力量,根据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地方法规 · 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