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提高投资吸引力和发展竞争力,推动合肥高质量发展,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创新之都,根据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合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