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社会信用条例/第五章 信用主体权益保护第五十条有效信用主体有权知晓与其相关的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公示和评价等情况,知晓自身信用报告载明的信息来源和变动理由,有权查询、使用自身信用报告。地方法规 ·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四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