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四章 消费环境建设第五十四条有效本市提高消费供给水平,提升消费服务质量,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创新消费模式和业态,创新消费服务形式。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