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章 消费者的权利和经营者的义务/第二节 特别规定第二十八条有效网络游戏、直播、音视频、社交等领域的网络经营者应当针对未成年人设置对应的服务模式,在服务时段、时长、功能、内容和充值付费等方面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提供服务,并为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提供时间管理、权限管理、消费管理等功能服务。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