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国际船舶条例/第五章 服务与保障第五十三条有效符合条件的国际船舶融资,外债资金可以意愿结汇。开展国际船舶租赁业务,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外币租金。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3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