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五十四条有效实行园林绿化考评考核制度,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办法,对园林绿化进行考评考核,具体工作由市园林绿化部门负责。考评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并作为责任追溯以及企业信用管理的依据。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第五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