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园林绿化条例/第三章 保护和管理第五十二条有效市园林绿化部门应当建立园林绿化保护管理信息平台,对绿地种类、分布、权属、养护以及古树名木等情况进行定期普查,建立园林绿化档案并及时更新,实现信息资源共享。经竣工验收的公共绿地上的树木,市园林绿化部门或者有关主管单位应当逐步建立电子档案,纳入现状数字平台,通过卫星遥感等技术方法实施动态管控。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第五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