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字会条例第十五条有效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8年5月28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办法》同时废止。地方法规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27日第十四条回到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