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市绩效管理条例/第四章 考核评价第十九条有效绩效管理工作机构应当采取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组织社会公众、管理服务对象等,对责任单位工作落实、发展成效、服务质量等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并建立满意度评价意见反馈机制。地方法规 · 钦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