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重污染天气防治若干规定第三条有效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根据大气污染成因分析成果,制定并组织实施重污染天气防治方案,向社会公开,并定期进行评估。重污染天气防治方案应当明确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工程治理项目、改善期限、政策措施和保障措施。地方法规 ·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二条回到全文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