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红色资源保护传承规定第十七条有效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托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红色资源发展红色旅游,培育红色资源旅游景区、线路和产品,推进红军长征湘江战役红色资源传承弘扬与旅游融合发展。地方法规 · 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