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进行调查,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和数据库,妥善保存相关实物和资料。除依法应当保密外,档案和相关数据信息应当公开。

市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整合共享,推动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信息平台。

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