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第六条有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工作。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教育、民族宗教、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管、新闻出版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地方法规 · 百色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五条回到全文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