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五章 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和调查处理第五十三条有效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地方法规 · 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五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五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