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有效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地下水资源保护管理、开发利用、节约和监督等活动。

地方性法规对坎儿井的保护利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地方法规 · 吐鲁番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