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六条

有效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赣南脐橙生产经营过程中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农业投入品或者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处罚。

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