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对赣南脐橙生产经营项目用地依法予以保障,支持果园建设中的水、电、路、网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

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