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市、县(市、区)果业管理机构应当推广赣南脐橙标准化生产技术,鼓励赣南脐橙生产经营按照标准生产管理,支持开展高品质脐橙栽培试点示范。

地方法规 · 赣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