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条

有效

促进市场公平竞争工作应当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尊重市场经济一般规律,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平等对待市场主体。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