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宗教事务条例第四条有效宗教工作应当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提高宗教界自我管理水平和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水平,积极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4年1月1日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