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志愿服务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四十七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志愿服务组织、志愿者向志愿服务对象收取或者变相收取报酬的,由市或者区、县(市)民政部门予以警告,责令退还收取的报酬;情节严重的,对有关组织或者个人并处所收取报酬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四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