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条

有效

鼓励城乡社区深入践行“与邻为善,以邻为伴”的理念,动员社区居民和驻地单位为需要帮助的个人和家庭提供志愿服务。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