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条

有效

市和区、县(市)人民政府应当逐步建立健全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培育机制,建立志愿服务组织孵化、培训等基地,帮助志愿服务组织提升志愿服务能力。

地方法规 · 沈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