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管理条例/第二章 监督管理第七条有效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的中介服务事项外,行政审批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除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资质资格许可外,行政审批部门不得设定中介服务机构资质资格审批;不得设定区域性、行业性、部门间中介服务机构执业限制;不得通过限额管理控制中介服务机构数量、服务范围。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7日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