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条

有效

中介服务机构应当在经营场所或者门户网站显著位置公示中介服务流程、办理时限、收费依据、收费标准、提供材料等,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公示内容提供中介服务。

地方法规 · 辽宁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