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第六章 人才服务与保障第五十八条有效市、区住房建设部门应当完善人才安居政策,通过配租保障性租赁住房、配售共有产权住房等方式提供人才安居保障。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五十七条回到全文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