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经济特区人才工作条例/第三章 人才引进与流动第三十条有效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当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编制紧缺人才目录,为引进培养相关人才提供指引。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