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条

有效

人才培养应当坚持德才兼备,注重人才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培养,实现系统培养、整体开发,立足岗位成才,推进终身教育。

地方法规 · 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