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有效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管理等活动,适用本条例。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2月1日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