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守则第五条有效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应当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负责地行使职权,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使党组织推荐的人选成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地方法规 · 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23年10月24日第四条回到全文第六条